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哪些商标争议案件
发布:cgxt | 发布时间: 2008年8月25日 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争议案件: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 相关文章:
商评委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11件驰名商标 (2008-8-25 11:11:53)
商标争议评审程序 (2008-8-25 11:6:44)
九成多涉华域名争议被判转移 域名权亟待重视 (2008-8-25 11:3:59)
“国美”商标争议案 (2008-8-25 11:0:28)
“蜡笔小新”商标引发争议 (2008-8-25 10:57:44)
网络域名与域名与商标争议的来源 (2008-8-25 10:55:37)
法律专家研讨“羊老大”商标归属争议 (2008-8-25 10:52:32)
潮阳市优比特发展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注册商标纠纷案 (2008-8-25 10:48:57)
谁是“长城”的商业主人?源起类似商标争议 (2008-8-25 10:46:13)
是商标还是通用名称?宁波一商标注册引争议 (2008-8-25 10:40:58)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